第一条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违纪学生,学院视其违纪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下列六种:
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留校察看;⑤勒令退学;⑥开除学籍。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1)有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行为;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组织非法集会和游行、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4)有偷窃行为且屡教不改者;
(5)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6)酗酒赌博情节严重,打架斗殴致使他人伤残或勾结校外人员到校内打架闹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7)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超过50学时者;
(8)在国家级考试中,请他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9)在校期间两次考试作弊者;
(10)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害者。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结伙打架,造成一定后果者,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均需赔偿受害者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如不按期交纳赔偿费给予加重一级的处分;损坏公物者,按规定赔偿。
(2)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造成一定后果者;
(3)作假证造成严重后果者;
(4)偷盗、欺骗情节严重或为他人窝赃、销赃,但经教育后认识和退赔态度较好者;
(5)多次赌博,但金额不大者;
(6)要挟他人或进行敲诈勒索者;
(7)考试中有严重作弊现象者;
(8)用污秽言语或举动侮辱他人者;
(9)破坏公共财物,造成一定损失者;
(10)严重浪费粮食、水、电,屡教不改或不接受教育者;
(11)传播伪科学、邪教、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者;攻击校园网站,利用网络发布不良信息,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非法进入他人电脑,窃取、泄漏他人机密者;传播他人隐私者;
(12)留宿异性,造成不良影响者;
(13)男女交往不当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者;
(14)一学期内累计旷课35学时以上者。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扰乱课堂秩序或其他公共秩序,而不听劝阻者;
(2)扰乱学校机关办公秩序,拒绝、阻碍学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听劝阻者;
(3)辱骂他人,不听劝阻,或故意污秽他人身体及衣物者;
(4)损坏公物、乱涂乱画者;并处以相应的赔偿;
(5)浪费粮食、水、电,不接受教育者;
(6)使用违禁大功率电器,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7)影响环境、室内卫生不听劝阻者;
(8)休息时间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别人休息,不听劝阻者:
(9)打架斗殴,或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至使事态扩大者;
(10)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11)偷盗、诈骗情节较轻者;
(12)明知赃物而购买者;
(13)故意为他人作伪证者;
(14)酒后闹事,造成不良影响,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15)考试有作弊行为者;
(16)私拆他人信件,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7)一学期旷课累计12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条 违犯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被判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属过失犯罪被处以管制、拘役徒刑并宣告缓期执行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被收容审查释放者(经审查无不法行为者除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受到司法机关警告者,给予警告处分;
(5)被处以治安罚款,视其轻重给以校纪处分。
第七条 非法同居,生活作风越轨者,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虽未发生不正当性行为,但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发生不正当性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八条 毕业生离校时,如有破坏公物等违反校纪校规者,除令其赔偿损失外,视其情节予以处分,直至取消毕业资格按退学处理。
第九条 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不发给学历证明。受以上两类处分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自处分决定公布之日起,二周内应离开学校,逾期不离校者,由保卫处强制执行。
第十条 其他违纪行为可参照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一条 受处分的学生,取消评优及奖学金等评定资格半年或一年,其处分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的学生,一年内确有显著进步和表现者,可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后仍表现不好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对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设留校察看处分,若其违纪行为达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在给予记过处分的同时按结业处理。一年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
第十三条 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毕业时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第十五条 本条例由澳门威斯尼斯人app下载安装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